莫RUA国 发表于 2016-6-12 17:20
政府肯定不会买单,他的义务是成立调查组,调查清楚失火原因,其它的赔偿问题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就走法 ...
说的是,动不动就是政府买单。
做生意没风险? 商场发火政府买单 ? 市民自己不注意家里发火了,也该政府买单 ?
市民对自己的行为都要负责,更何况是做生意,谁说做生意就一定赚钱?
这个该是商业纠纷的就自己去法院, 该追究责任的, 就等责任划分出来,该索赔索赔。
赔不起那是赔不起的事,政府没有义务承担这个。
政府要给大家的交代:火灾的原因,责任划分,调查相关企业资金。
这个也可以由已结算的商户去GA局立案,调查天骄的资金流向,要求天骄承担责任。
还未结算的火灾烧毁的,那就等责任划分找责任主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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