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动不动就是政府买单。
做生意没风险? 商场发火政府买单 ? 市民自己不注意家里发火了,也该政府买单 ?
市民对自己的行为都要负责,更何况是做生意,谁说做生意就一定赚钱?
这个该是商业纠纷的就自己去法院, 该追究责任的, 就等责任划分出来,该索赔索赔。
赔不起那是赔不起的事,政府没有义务承担这个。
政府要给大家的交代:火灾的原因,责任划分,调查相关企业资金。
这个也可以由已结算的商户去GA局立案,调查天骄的资金流向,要求天骄承担责任。
还未结算的火灾烧毁的,那就等责任划分找责任主体承担。
说得极好!这个做生意本来就是有投资风险,买股票,买基金亏了,政府也给你买单吗???风险也有不可抗力和人为的种类,不管哪一种主要还是靠自觉购买一定的保险,做生意做到保险都不买,就是自己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太相信……,麻痹大意,这是自己的失职,这个后果也只能先调查出事故原因,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让相关部门查出肇事方,让肇事方(可能有好几个)承担主要责任(法律程序),自己承担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