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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眼中的“降妖伏魔" -----回"范律师"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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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雷人眼中的“降妖伏魔"                                                                                  -----回"范律师"征文



    近日,论坛风云突变,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言不和,撕逼约架,唇枪舌战,各路神仙大神,纷纷登坛亮相,大有火烧论坛之势,为这个火热的夏天,又添了一把火,过瘾。这样也好,为死气沉沉的热线增加了点击量,为某些人的知名度又提高了,至少我知道了论坛上有个饭律师了。
    我以前只知论坛有个田律师,一位有担当有血性讲真理的好律师,还有一位李大龙律师,他也是一位不错的律师,为网友们普及法律知识,是位好律师。
   大凡敢以律师注册网号的,我相信应该是真律师,律师一般都是敢仗义执言的,也都能言善辩的,所以范律师一帖《降妖伏魔才是论坛妖魔》出来,我一直冷眼旁观,未多发言,也不想发言。可范律师不依不饶,讨伐老妖檄文刚过,又发一帖征文,《我眼中的降妖伏魔》,雷人身为老妖好友,只能应征此文了,请范大律师放马过来,与老郑过招吧
    我雷人上论坛已近九个月了,当初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上的论坛,久居他乡,年龄日益增大,思乡之情怀旧之情日深,有时在儿子电脑上看看赤壁热线,发现在热线上可以了解家乡动态,可更多地关注家乡变化,所以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赤壁热线。
    一五年十月,求我儿子注册了个号,儿子搞了个Zheng1972号,为这个号和儿子吵了几次,问他为什么不用我真实姓名注册号呢?我儿子,女儿大笑,说老爸你好傻,那有用真名注册的,网络都是虚的,论坛水深,鱼龙混杂,你不懂。
   初上论坛时,我谁也不认识,也无一个好友,算是孤家寡人一个,单打独斗,不知水深,我在论坛碰到第一个喷我的人是这是个千年的妖精"降妖伏魔”
   这老妖当初把我这新人不放在眼里,我发的帖子他用尖酸,刻簿的语气喷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他说我“好可怜,这样的伎俩也想到论坛混个脸熟”,我也一直不回应他,不理他,让他喷欺负我,对这老妖躲得远远的,唯恐避之不极。开始对他没一点好印象,说真的。
   但后来几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偏见看法, 不知大家还记得我去年对电力局开炮的事不,还有我为茶痷一件土地纠纷发帖的事不?
   老妖他却站在了我一起,力挺我,顶我,并且他也为了呼应声援我,老妖也发了一帖,这件事得到妥善处理,后来只要我打雷放炮的帖,他都力顶,并且发帖呼应,我由此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加了好友。
   我行走江湖多年,交友也不乱交,我会去了解一些人的过去,我对老妖过去的一些事进行了了解,逐步知道了他过去在论坛上的一些事。
   曾经的老妖,曾在论坛上多次发帖抨击一些部门的一些不正之风,不良现象,言辞犀利,也尖酸刻簿,语气粗俗,不留情面,故得罪许多人,也影响了一些人的隐形利益,故招人恨。
   另老妖这人任性,口无遮拦,言语有时毒舌,争强好斗,口大势?牛?鞍??兄?铮?痪行〗冢?涎?诼厶成瞎?ト酚幸恍┑檬撇蝗娜说胤剑?米锪艘恍┤耍?饫锩嬗兴?囊恍┐恚?蚁嘈牛?也换嵛??缃狻?/b]
      论坛上恩恩怨怨,谁也说不清,道不明,老妖与论坛上许多知名大佬都有过节,与几位管理员也有纠葛,这些事个人认为,这多少与老妖曾经好斗,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唯我独尊,舍我其谁,太过张扬,不懂低调有关。
    这是老妖一大软肋,所以招来许多人痛恨。其实这些特性,每个男人都有。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也别重提,人不能老把别人的过去说事,紧追不放,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看人不能只看过去,而应看现在,如今我眼中的老妖,经过七八个月的交往接触,我认为他是一位重情重义的人,敢于仗义执言的人。
    我自上论坛之后,许多热线上的网友加了我好友,我现已有成千上万个微信,QQ好友了。
   为了更好交流,我把一些言语相投,谈得来的热线网友组了一个群,说真的,我不是拉帮结派,起山头。
    我是一个爱好交友的人,我的群友十万之众,遍布全国各地,我信奉一句话,朋友多了路好走,建群,我只想与朋友们一起做些有益社会的事,帮助一些弱势群体,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正能量。
    降妖伏魔自加入我的群后,他积极参与了今年赤壁几次大的爱心救助,从年初的钱舞阳(裤子同学),陈明君(歌小侣清楚)赤壁学子黄河,我老同学陶达才,还有几位患重病的赤壁老乡。
     老妖 ,庄主,云彩等群友与我并肩作战,共同为这些人筹得了多少善款你们清楚吗?
     老妖每次身先士卒,带头捐款,转发轻松筹,呼吁群友献爱心,我远的不说,只说我老同学陶达才的事。我在网上发动募捐救助,在老妖,云彩,庄主等群友的支持下,在社会上热心好人的捐助下,共为陶达才筹得二十五六万元善款,并且得政府部门救助关注,这些都是老妖等群友与我一起做的,老妖功不可没。
     星聚公司与魏爱武纠纷一案,能圆满解决,有他参与一份功劳,关爱弱势群体,他走在前列。
     他与群友赴福利院看望脑瘫儿童,送去衣物,食品,为帮助残疾人朱建军,仗义发帖,向精准扶贫办开炮,最后朱建军得到民政部门,精准扶贫办的救助帮扶,使褔利院儿童能得社会关注,救助。这些事你们知道吗?
    他为帮残疾人朱建军,一个月来,他到处帮找门店,岀谋划策,他只为了能让一个残疾人能自食其力,自谋岀路。其实朱建军与他只是群友关系,素未谋面。
    他能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网友提供力能所及的帮助,他热心助人,一个电话,他可半夜去车站接人,可为朋友生病的孩子半夜送到医院。
    他是一位极有同情心,孝心爱心的男人,他节假日,休息日都会去乡下照顾年迈的老母,他虽家中兄弟姐妹多,但他一人撑起一个大家庭,你们不要问我怎么知道这么多,因为他是我无话不谈的冤家对头,死掐好友。
   降妖伏魔,亦正亦邪之人,但他的邪气正是他可爱的一面,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不敢说自己没缺点,能改正过来,是魔也能成仙!
    我不会把时间耗在沒有意义的论坛口水战中,我经过在论坛上几个月的打磨,如今的雷人不是过去那个容易冲动,开口闭口日人的雷人了,我上论坛不是为与人争高低,我只为了那一抹浓浓的乡愁,已只为了一颗修善,积德积福的初心。
如今我已洞穿论坛上一切是非,我心已灰,这帖发出,将会引发一场争斗,望大家理性发言,文明跟帖,论坛之争也该熄火了,两败俱伤,沒意思,有精力做些有意义的事,人生苦短几十春,切莫自寻烦恼根。


                                                                                             郑氏雷人作




本帖最后由 郑氏雷人 于 2018-6-30 23: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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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郑氏雷人 于 2016-6-26 08:27 编辑

格林豪泰先生,再完美的策划在老狼的眼睛里你仍然太稚嫩,既不会打击陈老对老狼的印象,也挽不回你当年的面子;要不咋一起再玩场大的,有点智商的东西,恶狗游戏很恶心知道吗?(降妖伏魔)
这是降妖伏魔写的留言,他无意论坛纷争,我也叫他不得在论坛搞些无谓的争斗了,当了炮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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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6-26 08: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范律师 于 2016-6-27 08:44 编辑

对不起来晚之。粗略看了一下主帖和跟帖。发现有一个现象,妖魔做的错事、乱事,在你们眼里就是轻描淡写,都是可以原谅的。反之,你们给妖魔的赞美和荣誉却令人看了恶心!恶心!恶心!
比如:仗义的狼、柔情男子、亦正亦邪、狼哥喝彩、善良的人、力挺降妖伏魔、值得我们尊敬学习、他的邪气正是他可爱的一面。。。。。。等等,这就是你们对妖魔的评价。
你一再说我强追猛打,口诛笔伐。我穷追了吗?妖魔作恶,我发个帖子怎么啦?当事人不仅没有一点悔改,倒是你们一群人追着我搞,要说我猛打,都是你们逼的!
你们也知道妖魔有错。到目前为止,妖魔出来认一句错吗?他们不认,你们一群酒肉好兄弟代表道歉也行啊!妖魔相反还在骂人,你们熟视无睹?
你们说妖魔也做了好事?我姑且信,是不是做了几件好事,就可以随便骂人?就可以钓鱼谏言?就可以搬弄是非?是不是一个罪犯因为做过几件好事,就可以不追究责任?还要授予荣誉称号?


    严正声明
       降魔伏妖在论坛为非作歹,肆意骂人,篡改名人帖子,搬弄是非,本律师发帖予以揭露和谴责。因此也激起了妖魔一群的辩驳和围攻!目前,该群还在四处发消息,拉人参与争吵。即便如此,本律师坚守底线,既不为围攻所惧,也不连累无辜。声明如下:
       一、进来围观者慎重发言,论坛乃虚拟空间,说不准现实中都是亲戚朋友,以免误伤。假如非要参与争论,建议先阅读所有主帖和回帖,争论以理服人。
       二、老年人建议移步。看热闹可以,发言更需自酌。本人年纪小,枪法不准,一时走火吃亏的是你们!
       三、少数智商低下人员,请抱着学习态度围观。我一般不与脑残争吵。不落欺负残疾人之嫌。再说,我也没有为你们治病的义务。大家都忙。
       四、文明争论,凡先人身攻击者,我必痛击!请管理员版主观察。

          范律师,2016.6.26,晚19:20

我决定听从龙卷风的建议。收兵!
不过有几句话,留给雷人:以前其实对你也略知一二。感觉还是很有正义感的一个人。不过通过这次口战,我又有新的认识。一、你有公正,但你的公正只能在那个狭小的群里。一旦走出这个群,你就会忘乎所以,对兄弟、异己之间,你是没有公正的。二、你不能沾公权。平时草根一下可以,一旦有了更大的空间,哪怕一个群,你也就会利用群主的身份,把公权用到极致。所以我就想,要在现实中,给你一点权力,你会不会抛弃底线,以此满足私利!三、你群里不仅有魔,还有几条狗,昨晚你几乎是扯了链子让它们咬,而你熟视无睹,自己还是一副高尚!再见,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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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2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无意参与论坛上一切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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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6-26 08: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耶磊,沙发都冒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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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6-26 08: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那是头仗义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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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6-26 08:2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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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6-26 08:2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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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6-26 08:2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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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6-26 08:2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围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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