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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城区违规放鞭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核实后予以奖励。 (一)市民向110举报违规放鞭行为,举报内容要求有: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或放鞭的影像资料,经GA人员或禁鞭专班人员查实视为有效举报。如果一件违规放鞭事件有多人举报,经核实后奖励第一个举报人。对有效举报每次奖励电话费50元。 (二)责任单位(含市直单位、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宾馆酒店等)发现可能放鞭的要及时劝阻,对劝阻不听的要及时向110举报,经GA人员现场制止,可以免除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并对举报行为予以表扬。 二、市GA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举报要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或禁鞭专班人员出警,并做好举报记录,每个月汇总后报市禁鞭办。 三、市禁鞭办每月上旬将上个月举报情况汇总后,经审核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举报单位予以表扬。 四、本办法自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赤壁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自赤壁城区实行禁鞭工作以来,广大市民非常关心和支持禁鞭工作,有的带头承若遵守禁鞭规定、有的在网上献计献策,大家都希望能生活在一个绿色、环保、卫生的环境下。 从7月1日到今天止,城区禁鞭范围内几乎无鞭炮声,这与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规定和相互监督密不可分,为防止少数人怀有侥幸心理,让鞭炮响声彻底消失,使禁鞭成为大家齐抓共管的一项工作,希望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城区违规放鞭举报,除通过110电话向GA机关举报外,还可以通过赤壁热线城市管理论坛发帖举报,举报需要交代:放鞭的人或者单位、时间、地点(具体到社区、单位院落等)及放鞭的影像资料,我们将根据举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GA机关将依法查处。
禁鞭工作涉及面广,需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赤壁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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