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倡导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和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管理,有效防止噪声,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在赤壁市殡仪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赤壁市殡仪馆和白鹭林陵园区域内,以及殡仪馆与107国道连结道路。 二、本通告所称烟火爆竹是指能产生烟、火、声、光的各种烟花、鞭炮、礼花弹;不易降解祭祀用品是指不易降解的塑料、布料、纸张、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花圈。 三、在禁放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的祭祀花圈。 四、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花圈的,由禁鞭管理工作人员责令停止燃放和使用,清除燃放残留物,收缴其烟花爆竹和不易降解祭祀花圈,予以警告;凡拒绝、阻扰、辱骂、殴打禁鞭管理工作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由GA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了不影响广大群众在殡仪馆的治丧活动,我市殡仪馆提供环保花圈和电子鞭替代使用,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免费,其后按规定收取适当费用。 六、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低碳祭扫,模范遵守本通告。欢迎依法监督,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15-5862345; 七、赤壁市殡仪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赤壁市民政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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