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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孖老脚 于 2017-4-12 09:11 编辑
9岁那年从蒲圻二小转到车站小学,尽管因为成绩好、入队早很快就当了班长,3年级下学期还当了校少先队大队副(大队长是机械厂的晏飞),但初来乍到的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从小我就贪玩,放学后在操场的水泥乒乓球台上把当天的家庭作业一挥而就,然后脚丫飞舞一口气奔回家,吃完饭就溜出去,很快就发现问题所在。
我的新同学们放学后另有一番天地,自成体系,而且他们是以放学后在街头的那一套东西为主的,而我还没有融入这个圈子,在他们眼中我还是个“外马”,所以放学后没人约我一起玩。
开始用了些常规的示好方法,比如给些他们没见过的纸烟盒、弹珠、小人书等等,可是无效,因为他们都信奉实力——就是街头混的那些潜规则:会打架,朋友多,吃得开(能在杂货铺、小饭馆佘账)等等,收了我的礼物依然如故,对我不冷不热,而且还发现他们对我的那些个新鲜玩意即爱又恨有些排斥,搞得我莫名其妙不明所以。
很多年后,他们才告诉我,因为我每天骑单车上学、喜欢穿新衣服、外出劳动时带的饭菜都是他们平常很少吃过的,生活习性很不一样,而且一来就当班长,而老班长孙新阶是他们的二头,另一个外号叫汪大个的是班上的老大。
在全校,学习成绩除了张民贤的数学跟我差不多以外,语文无人可及,当时100分的卷子我很少低于过95分,作文就更不谈了,经常作为范文贴在学习栏里、在课上朗读,所以一来班主任刘老师就让我当班长,他们也说不出反对的理由,很不服气很不高兴,都是上十岁的孩子嘛懂个啥,再加上孙新阶一鼓动,所以就没人跟我一起玩儿了。
似我这般爱玩爱热闹,加上那个年龄,如何忍得?我的性格从来都是进攻型的,于是就主动出击,当然是用他们认同的、多少有些暴力的法子,再加点我自己的特色。
办了2件事,就全都摆平了。
当时男孩子大都热衷的课间游戏之一就是“斗鸡”。一般分成相同人数(以不超过10人为佳)的两拨,隔着块空地,各自在地上划个2、3米直径的圈圈作大本营,圈里放快砖头当“军旗”,看哪方先把对方的军旗搬到己方的圈圈里为胜;出圈后用手把一腿曲成三角状膝盖朝前,端在另一腿膝盖处,进行攻击与移动;争斗中如被斗得双脚着地为负伤,可走回本方大本营后再来,如被斗得四脚朝天躺倒在地即为死亡,须退出游戏,等待下一场开始才可上场。
此乃我之强项,加之孙身体瘦弱,于是每次斗鸡就有戏看了。
在这个多人游戏中,有好几次我总是很“碰巧”的出现在孙面前,而且一斗起来我就忘了去搬军旗,非要斗得他四脚朝天或是脸朝下摔个狗啃屎才罢手。呵呵,如今想起他被我斗得七荤八素晕头转向找不着北的模样,我就哑然失笑,幼稚的年龄,自然的举止,顽童的心态,一览无余,率直而直接。
再就是一次摘茶时在茶山上,当着班上同学的面,故意用挑衅性的言词夸张地描述斗鸡的情形,激他和我打了一架。早有准备的我骑在他身上,不仅用拳头把他揍了个饱,还用地上捡来的一块石头把闻讯赶来拉偏驾的汪大个的头打破了。
当时情况很混乱,多数情形已记不得了,只有一个场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好多同学站在那吓呆了,孙新阶浑身泥土坐在地上大哭,我拿着块沾血的石头在茶丛间猛追汪,而高我一个头的汪大个双手捂头撩开两条长腿往家跑!
清醒过来后怕不已的我也赶紧溜了,也不敢回家,在茶场的水塘边洗了洗就跑到外公家过了一夜。
孙第二天苦着脸上了学,而汪几天后才头上包着绷带出现在教室里。出人意料的是,这回他们既没报告老师,也没有跟家里人讲,所以准备挨老师批评和结结实实吃一顿“竹笋炒肉”的我也就安然无事,只是右手小拇指估计在打斗中扭了,疼了个把星期。
过了些时,他们就认了我这个新来的;不久,我们都成了朋友;再后来,放学后我们就一起玩了,当然那故事就多起来了。
后来看到基辛格的那句“大的危机可以化解小的危机”,眼前一亮,脑海中浮现不是什么古巴导弹危机、柏林墙事件等等,而是小时候的这件事。
可见人的经历有时候也会让你记忆深刻,不管你当时理不理解,只要它对你的生活产生过重大影响,它就会融进你的血液里,潜伏在你的心灵深处;尽管你在不同的时期和心绪里会有不同的反思与追索,而那最初的那份冲动和心迹永远都会在那里,陪伴你的一生。
经历是不变的,变化的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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