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最多用十到十五年为我那些逝去的姜花讨回公道 。在此期间 我会依法依规 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绝不会有过激行动。绝对不会同归于尽。。。。相信政府 ,相信国家 会维护起码的公平正义。维护基本的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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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信访到湖北省 过后 应镇政府要求今天去了 还是付镇长与市王主任(以前就多次是也是他们接的) 但这次很好 。有书面程序 有茶水。询问我有那些要求。。他们协调处理。
并且我签字 在9月20 号之前不得以同一事同一理由上访 ,我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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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是 : 他们如果要土地 就把剩余的姜花移出来 ,毁掉的姜花按鉴定的损失赔付三分之一给我本人。另外的三分之二捐给本地福利院。
如果他们不要土地 只需要把渣土移除补偿毁掉的姜花经济价值 恢复田埂,。。但必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