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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记忆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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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5-19 08: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莲叶何田田 于 2018-5-19 10:26 编辑
特意将能回忆起的高中生活片断,写下来。但愿我笔下的你们,是曾经最真实的你们,让我们彼此活在对方的记忆里。


记忆与其他

(一)

      高中阶段是我最压抑,最彷徨,最不愿触碰的一段经历。

      我想极力忘掉其间发生的种种,就像是密林深处的鸟儿,在暴雨过后,会站在枝头一个劲地抖擞羽毛,将身上的雨点悉数洒落。实际上,鸟儿再怎么努力,也抖不落所有的雨水;我再怎么想回避、遗忘,有些东西还是固执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这些东西,或许只是几个人,几句话,几个表情,几个画面,它们并没有集中一处,而是散落在记忆深穴的各个角落。当我想要从记忆里找寻它们时,它们便如一直静静地悬挂在穴壁上的蝙蝠,因受到惊扰,齐刷刷,黑压压地迎面飞来,令人躲闪不及。

      记忆里,我的高中生活是从一场惊慌失措开始的。

      那年秋天,付琴、胡芬、唐宁和我,坐着厂子里车子,来一中报到。家长们帮我们铺好床铺后,便离开了。我的床铺是靠着邻街那面墙的上铺,木架床,摇摇晃晃,我要踩着床架旁的木格梯爬上去,每踩一步,床就吱呀叫一声。床沿没有围栏,我紧贴着墙壁坐着,生怕自己一不留神掉下去,更不敢想象晚上睡觉到底该怎么办。

     付琴显得比我沉稳得多,她告诉我把蚊帐扎进被褥,就可以阻挡自己从床上掉下去。她一直是这样,尽管她出生在大城市,却比我这个彻头彻尾的乡下丫头能干得多,说来连我都不敢相信,洗衣服与煮面条这两件事,是上小学五年级时,她教我的。

      我把蚊帐扎紧,然后,先前那个似只壁虎般贴靠着墙壁的我终于松下一口气,因为,蚊帐里显然成了另一方天地,虽狭小,却四围被包,像一只白色的茧,而我则变成卧于茧中的蛹。

      实际上,之后几十年,我似乎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让自己获得安全感。

      我把自己关在蚊帐里,躺下。听着蚊帐外面,胡芬与付琴讲话。胡芬的声音很嗲很好听,付琴说话不疾不徐,她们还在继续着中饭时付爸爸要付琴背唐诗宋词的话题,那天,付琴背了很多很多的唐诗宋词,这些诗词,我之前闻所未闻,就像自小便生活在沙漠,有一天,突然被带到热带雨林,我叫不出眼前出现的任何一种植物的名字。

      她们的说话声渐渐模糊在我耳畔,我睡着了,在我十五岁的那个秋天的下午。醒来时,眼角是湿的。我翻了个身,将头埋进枕头里,又悄悄地哭了一场,我想回家,想我的爸爸和妈妈。

      记不清那天我何时从床上爬起来,同样记不清我们是在哪里吃的晚饭,又到哪里去玩过。我记得的,只是半夜的一场虚惊。

      我们的宿舍是校门左侧楼房的二楼当头的一间,大约六十平米。里面密密地挤进几十张床铺,这些床铺,像中药铺里的格屉,一个连着一个,每一个格屉里,都装一个女孩子,她们有着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性格,还将有着不同的命运。

      夜晚,宿舍熄灯,白天累了,大家都很自觉地安静下来。我靠里侧卧着,依然害怕自己睡熟后会翻滚到床下去。突然,我似乎听到宿舍门被人轻轻推动,还似乎听到蹑手蹑脚的挪动声,之后,窸窣声一直不停。我有些害怕,捂住耳朵,可是,越刻意要躲避的东西,我却越会以更灵敏的感觉来捕捉它。

      我终于叫出声:“门口好像有人!”

      “是的!”“我早听到了!”“快点蜡烛!”原来,她们和我一样,都没有睡着,都害怕得不敢吱声。没有灯,也没有人敢起床到门边去探着究竟,我们在屋里大声呵问:“是哪个?”可是,那声音不依不饶,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思。

      不知是谁先对着窗户喊了一句“救命啊——”,然后,宿舍里所有的女生都扯开喉咙喊救命,那声音如撕破夜空的雷电,惊醒了沉睡中的人们。很快,我就从窗口看到不断有人朝女生宿舍跑过来,拿着手电筒。

      同学们终于安静下来,人的安全感、踏实感,往往来自于被守卫,被保护。

      其实,那晚只是一场虚惊,根本没有歹徒企图进来,老师们用电筒照着门角落的一堆垃圾说告诉我们,不断发出窸窣声是老鼠。屋里留着垃圾,又岂有不招来老鼠、蟑螂、苍蝇、蚊子的道理?

      我们宿舍里密集如蜂巢,教室同样。

      不记得是高一还是高三时,班上的学生数是108,有人笑言“108个梁山好汉”,很可惜,我至今也成不了好汉,给班级抹黑了。因为人多,教室小,教室里只有两边靠墙处各有一条过道,中间的桌子连成排,坐在中间的同学若是下课想去方便方便,那必须劳烦一排的同学依次动身走出去,这中间还要小心别碰到凳子或者桌上堆得高高的书本,否则,十分钟时间,哪怕出了教室飞奔厕所,哪怕到了厕所不需排队解决,方便回来,赶在上课铃之前坐到自己的座位又是个难题。

      好在人总是聪明的,更何况我们这群学生是大名鼎鼎的县一中的学生呢?所以,大家很快摸索出了应对办法,一下课,无论有无方便之意,大家都依次离开座位,到走廊上,到教室门前的场地上,给想方便的同学大开方便之门。

      上课铃声一响,同学们又鱼贯而入,然后齐齐整整地将自己摆在座位上,前胸贴后背。我曾这样还算从容地坐了一个多月,很快就发现自己坐在那里有些呼吸不畅,不得不在下课时趁人不注意,愉愉把自己的桌子往前挪一点点,把后面的桌子往后挤一点点。日渐发胖的人,为了能让自己呼吸得稍微畅快点儿,不得不侵占一下人家的空间与领域,是不是可以得到原谅,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我的前后桌并没有发觉我侵占了他们的空间,感谢他们的粗心,或者假装的粗心。

      我上高一半个学期就长了二十斤。从一百斤到一百二十斤。

      初三时,我就被人唤作胖子,那个时候,我并不是很胖。一米六,一百斤。十四岁时,我在母亲工作的商店里量过身高与体重,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的身高与体重依然是这两个数字,可是,现在的我却被众人称作身段苗条,可见,所谓的美丑,所谓的好坏,标准不一,答案并不一样。

      当然,高一下学期的我,是个货真价实的胖子。记得那年寒假回家时,我穿着母亲给我在汉口买回的一件灰白色带蝴蝶结的山口百惠同款上衣,像一个被装得鼓鼓囊囊、袋口还用蝴蝶结系得紧紧的大灰面袋子,朝家门方向滚去。母亲打开门,被我这个鼓鼓囊囊的灰面袋吓了一跳:“伢儿啊,你这是吃了什么?长成这副模样了!”

      是啊!我吃了什么啊?我明明没有吃什么啊,不就是五分钱一份的大白菜,一毛五一份的香干芹菜之类?食堂能有什么吃呢?打菜的那个神山男人,瘦得像个猴,每回打了菜,还要把瓢抖一下,生怕多给了我两根白菜帮子。我吃不饱,顶多每天晚上去校门口的小推车处买一碗糖水汤圆,顶多在每周一食堂有肉包卖的时候,跑几步,免得因步幅小了,肉包被抢光了。

      我没有大鱼大肉,却不可救药地发胖,这一胖,一发不可收,从十五岁,到二十三岁,整整八年,一个女孩子最应该美丽的日子,就这样给自己胖过去了,直至用一身肥肉作为特别的妆奁,嫁给我孩子的父亲。此后,我开始一点点消瘦,一天天干枯,把自己干枯成一个外人眼里的苗条女人,莫非,我该感谢让我不再肥胖的孩子她爸?

      高中时,我对吃东西的兴趣大于读书,班上聪明的人太多,个个比我聪明,初中时自以为得心应手的数学与物理,此刻都似愈来愈难懂的天书,唯有对语文的热爱始终未变,可我的语文老师M老师并不把我当他的得意门生,他是个木讷的老头儿,只记得他教我文言文时,就是整黑板地抄实词的含义,不带分析,只是一黑板一黑板地抄,然后我们在笔记本上抄。抄写员估计也能完成这样的工作。他后来还当了我弟弟的班主任,不过,我的弟弟总是考全年级第一,在M老师眼里,这样的学生才是他的学生。

      我不喜欢M老师,他在我母亲面前说过,我是考不上大学的,最好是提前去考技校,起码能混个工人当当。因此,我暗自恨过他,觉得自己怎么可能有一个当工人的命?老师怎么可能如此低估自己的学生,而不给学生鼓励?我高中毕业后,一次也没去看过他,一次也没有,尽管我后来的确当了工人,不幸被M老师言中,我也不曾对他的明见万里、睹始知终的先见之明有过任何佩服之语。

      物理老师是个矮胖的年轻人,我记不清他姓什么了,自从学到加速度的章节后,我就自动放弃听讲了,我听也听不懂,愈听愈迷糊。我对他的印象,是他讲“误差”时的举例,他用带着神山方言的蒲圻话讲课,绝对不是讲的普通话,有意思的是,当时县一中的教职工为何那么多神山人?无论是老师,还是食堂的伙计,似乎很多都说神山话。这个物理老师举例说自己一次量到身高是一米六一,另一次量的是一米六二,然后,挺直背,郑重其事地说:“我这个物体身高是固定的,可测出的数值却有不同,这就是误差。”

      物理老师这个物体毫无收敛地说出自己并不光荣的不固定的身高数的行为,赢得了我的好感,我喜欢这样的老师,率真,自信。喜欢物理老师,可我的物理成绩却每况愈下。我天资如此,空有一腔热情,一腔喜欢,又能改变什么呢?

      英语老师姓袁,高中毕业后很多年后遇到过她一次,那时,她已是教委主任夫人。她自然不认识我,我也没有凑上去叫她,太麻烦,上前去,得费尽口舌自我介绍,更担心人家认为你有所图、有所求,何必呢?

      我高中时期默默无闻,成绩平平,除了胖得醒目点,基本没有让人想得起的特点。活在同学记忆里的我,只是一个小胖子,一个有点活泼也有点内向的小胖子。所以,后来有人见到我,直呼认不出来,因为,我的变化实在太大,大到有人甚至认为我整过容,谁知道我本天生丽质呢?只是,一个美人儿,活生生地被一身肥肉给毁了。

      袁老师容貌倒似多年未变,连发型都丝毫未变,否则我不会一眼认出她来。她教书特别认真。我的英语成绩并不好,有幸在上高一遇到袁老师。记得她在上新课程前,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整个初中阶段的英语复习了一遍,因为这一复习过程,我的英语成绩才得以提升。

      当时班里有个叫彭雯的女孩儿,总是坐在教室前排,瀑布一样的长发披在脑后,头顶两侧偶尔还用皮筋,用漂亮发卡扎出两个小辫,袁老师最喜欢她,每节课都要点她回答问题,彭雯回答问题的声音总是娇滴滴的,像檐角的黄莺的啼声,还带着清晨的露水,婉转而清脆。彭同学很喜欢唱歌,中午的时候,她常常会在教室里唱歌,有一回,我还让她到我座位处唱了一首歌,歌名不记得了,能记起的,只是她齿颊间的香气,如粉藕刚出锅时的味道。

(今天暂时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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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5-20 09:2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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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5-20 11:24 | 只看该作者
1987年我在一中上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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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5-20 16:02 | 只看该作者
儿时的记忆,我觉得楼主写得很真实和实在,当工人也不差,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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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5-20 17:5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前辈,那时候的一中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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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8-5-20 18:48 | 只看该作者
但见白驹过。 发表于 2018-5-20 17:51
前辈,那时候的一中在哪里

在现在的一中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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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8-5-20 18:48 | 只看该作者
朝阳。 发表于 2018-5-20 16:02
儿时的记忆,我觉得楼主写得很真实和实在,当工人也不差,你说呢?

当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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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8-5-20 18:48 | 只看该作者
zs869 发表于 2018-5-20 11:24
1987年我在一中上高一

学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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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8-5-20 18:48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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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8-5-20 18:55 | 只看该作者
       高一的同学,我大多不认识,我生活的圈子很小,一直都很小,而今也是。高一时,我成天与付琴、胡芬一起,如果有人认识我,一半是因为我硕大的身躯,一半是因为常出现付琴的身边。若干年后,同学们提到我时,往往会插入这样几句话:“是那个总和付琴在一起,汉腔与蒲圻话自动切换的胖女生吗?”
       不得不说,这一句话,十分准确地概括出了我的特点。因为沾了我的发小付琴的光,我很荣幸被同学们记住了,而且特征显著。


       付琴自小就讨人喜爱。她妈妈是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她爸爸是管技术的厂长,小时候,她的衣服是班上最漂亮的,我现在仍然记得四年级的那年夏天,她从武汉度假回来,穿了一件白底玫瑰色竖条纹的连衣裙,那些条纹被裁剪得非常巧妙,构成交错的图案,令我这个乡下丫头惊羡不已。我不停地要付琴转圈儿,看她的裙子被一次次旋成紫色花纹的喇叭花儿。


       小时候的付琴,说话咬舌,就像《红楼梦》中的史湘云总把宝玉这个“二哥哥”叫做“爱哥哥”,我从未觉得说话咬舌是缺点,反而觉得她这样实在太可爱。但小学还未毕业时,她就去武汉做了手术,割开了舌系带。从此,我再也听不到她那可爱的声音了,不过,倒也不遗憾,总有一些美好,需要留在记忆里。


       付琴不光讨同学喜欢,更讨老师喜欢。谁会不喜欢一个漂亮乖巧又听话的洋气得紧的女娃呢?印象里,我们高一的化学老师就特别喜欢付琴,付琴也特别喜欢去找化学老师,我常常会不情不愿地跟着她去化学老师的宿舍玩,说我是去玩,不如说是像只千瓦灯泡静静地在一旁照着这两个无话不谈的师生。


       化学老师的五官具体如何摆布的,我记不清了,只能记个大概。他有些高,很白很斯文的样子,戴着一副眼镜,头发黑而多,还有些卷曲,不知是故意烫成那个样子的,还是天生卷发。估计烫成那样子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当时台湾著名小生秦汉正是那个发型。总之,以当时的审美观来看,我们的化学老师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气宇不凡的男青年。


       我很羡慕付琴能得到老师的青睐,更何况是能得到一个像秦汉一般帅气的年轻男老师的青睐。


       我后来漫长的教师生涯告诉我,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老师的确是会偏心的,就像英语老师偏爱彭雯,化学老师偏爱付琴。这个容易理解,母亲对待自己的众多儿女,也会有偏爱的,更何况是老师对待学生呢?


       遗憾的是,像我这种学生,是最易被老师忽略的一类,比班级排名倒数、成天惹事生非的学生还不如。我上高一时,没有一个老师青睐过我,甚至连多看我一眼也不曾有,就好像园丁到了花园,常常会忽略园中那株因移栽水土不服而始终不开花的兰草,而不曾花心事去换土施肥令兰草吐蕊。


       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尽量避开一切抛头露面的场合,比方说班级集体活动,春游啊,晚会啊,如此等等。我自觉地选择隐身,面对着被忽视,不如主动消失,起码还能保留点自尊。


       好在,我虽被老师无视,却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孤岛上,我还有付琴与胡芬两个朋友。


       胡芬因为一直不和我一个班,我和她来往得要少一些。胡芬伶牙俐齿,是我们三个中最能说、最会说的人,她很聪明,很强势,她要认定的事情,我和付琴没有谁能说过得她。我是真说不过她,因为我口笨,往往辞不达意,不知付琴为何也说不过她,大约是付琴个性太温和,不愿意去争论。


       实际上,高中三年,我们三个都一直在一起玩,有小说晚上轮流点蜡烛看,有东西吃三人共享,谁叫我们是同一个厂的子弟呢?地域相同也能造就亲近感,未必只有性情相同才能。


       胡芬最后以我们那届高考文科全县第一的成绩上了大学,再后来到武大做了教授,成为我们三人中最有出息的一个。这些年,我几乎没有和她有过联系,只在女儿到武大读书的那年,给她打了个电话,胡芬和她的丈夫接我女儿吃了餐饭,女儿后来对我说,胡芬阿姨说话声音好听,人也很和蔼,但并不是像我口中描述的那么漂亮。我不相信人到中年的胡芬不漂亮,尽管我至今没有见过她。但我总固执地认为,聪明的人,就一定会是好看的,年少时的她,就气质非凡,想必而今又添了几分风韵。


       朋友之间,不通音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通悲欢。我从未主动去打扰过胡芬与付琴,知道她们生活得比我好,便可。真正的友谊是:当你顺风顺水时,朋友互不干扰;当你困难无助时,朋友及时出现。我想,我若有事求胡芬,求付琴,她们必定会伸出援助之手,我相信我交朋友的眼力,正因为我能拥有的朋友不多,才每一个都通过了精挑细选。


       高一时,我没和任何男生说过一句话,甚至叫不出其中几个人的名字。微信同学群里的梅班,棋圣,学霸,船长,何胖,袜总……未进群前,我压根没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似乎他们生活在另一个星球,与我从未有过交集。


       我的记忆里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与我同桌的皮肤白皙的男生,姓田,叫什么记不清了。也怪,我那么多的前后桌,唯独只记得这个同学,其余的人,全没印象。当时,他坐在我的左侧,我留意到他是因为他总是赤脚穿一双解放鞋,当时我很纳闷,为什么他不穿袜子,难道是穷得买不起一双袜子吗?有趣的是,三十多年后的今天,赤足穿皮鞋竟成了一种时尚。我想,如果有机会遇到田同学,我想看一看,他而今是不是成为了引领潮流的时尚大叔。


       另外两个男生是虢启超与雷亚子。我记住这两个人,归功于我亲爱的语文老师,因为M老师偏爱他们两个。虢启超在高一时第一次大考中,考了个第一名,把M老师乐开了花,天天在班上表扬他,如同而今央视的广告,早中晚固定时间播放。我如果还记不住,那就无异于聋瞽一个了。


       至于雷亚子,因为M老师常常在课堂上点他的名字,更因为高一课本上的一首毛泽东诗词《浣溪沙   和柳亚子先生》,“亚子”这一名字,由此留在记忆里,但也仅仅是名字,我连他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直至十几年前,我在他太太的学校工作,才发现原来亚子同学一直就在身边。


       想想自己的高中一年级,真的就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时隔三十余年,而今高中群里的同学还能背诵出高中英语课文内容,而我,高中课本是什么模样都没有印象了,遑论课本内容?我不知道能背出课文算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总之,我是忘了个一干二净。


       我的记忆力的糟糕,脑容量极小,当我选择记忆一些东西,自然会排挤出其他的东西,就如同一间小房子,人要想在房子里自由走动,就不能一味地往里添制东西,断舍离,必不可少。


       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明明记忆力不好,我却在文理分科时选择了学文,其实,我也别无选择了,物理化学我两眼一抹黑,如果不选择文科,那只能选择退学了。


       文理分班那天,我搬着书本,跟在为数不多的几个读文科的同学后面,低着头灰溜溜地走出了教室,像一个打了败仗的士兵,拖着兵器,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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