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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不按交规乱处罚。本人驾驶61Y30汽车于2018年11月29日11:57分在赤壁市河北大道周画路口被判定 不礼让行人 ,但根据交规我位于中间车道可以通行,而且当时绿灯刚亮我们是3台车依次通过,前面一辆白色小车,中间一辆三轮车,我紧跟三轮车通行,且当时斑马线外站着一人并没有过马路的意思,未通过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根据交规我处于中间车道允许通行,紧贴绿化带车道车辆需要停车让行,但是赤壁交警判定我未礼让行人,是交警的执法水平不行,还是我的交规学的不够透彻?请大家看交规示意图和我的违法记录相片后留下评论 此图可以真实的反应出右边行人起步进入斑马线时,我所驾驶的车辆也已经驶上斑马线,且行人正前方是我车辆后部(我车长4.3米),而在驾驶员位置的我是无法观看到行人动态的,所以不存在未礼让行人一说
本帖最后由 472525165 于 2018-12-18 08: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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