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市蒲纺工业园一居民杨某去世后,其儿子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在家中木箱内发现步枪2支、子弹若干。随后,杨某主动将这些子弹和枪支上交给了警方。
3月18日,赤壁市公安局荆泉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安全隐患时发现情况。辖区居民杨某电话联系分局,说他在家中发现一批子弹和两支步枪。民警驱车来到杨某家中,打开床底下旧木箱一看,里面放着两支步枪和大量子弹。
据了解,杨某长期居住在武汉,父亲2020年去世后,杨某料理完父亲后事才返回蒲纺清理父亲遗物。在父亲的床底下发现了一个陈旧的木箱,打开一看发现两支步枪和好多子弹,心里感到很不踏实。他经常看到公安民警宣传严禁私藏、私贩危爆物品的法律法规,知道私藏枪支弹药是犯法的,就主动联系民警把这些枪支、子弹拿出来上交。
民警清点发现,子弹共282发,小口径步枪2支。民警当场对杨某主动上交子弹的行为给予了表扬!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下列两种情形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罚: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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