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天一案(希望大家踊跃发言讨论)
基本已被证实的案情过程,李天一案:李天一与父母旅游途中,北京朋友一表弟来北京,让表弟与李天一相识,北京朋友打电话邀李天一回北京相识一起聚聚,旅游中途放弃旅游李天一回北京,电话预约一酒吧聚会场所,酒吧经理为李天一一干人安排了两个酒吧女陪酒,一女不愿多喝酒,与李等人吵架后,李等人给300小费让其离去,留下另一女(杨某),杨某如果也不愿多喝酒,李等人可以让酒吧换人,这是一般酒吧的操作过程,愿意与不愿意都不奇怪,这是自愿,其中说明杨某愿意陪喝酒,并且喝的酒醉,此时:李等人提出让杨某出台,杨某不愿意,酒吧经理表示先出去吃夜宵,回来让杨某自己决定愿意不愿意出台,此时酒吧经理和杨某都知道,李等人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的意向,杨某的酒吧业务已经结束,为什么要陪李等人一起出去吃夜宵,并且杨某已经喝醉,如果杨某想结束酒吧一天的工作,结束与李等人的酒吧业务关于,酒吧经理在场,杨某完全可以离开,同时酒吧经理也可以从酒吧中调度服务人员,以应付常规酒吧业务现象,这是任何酒吧都存在的业务操作过程,杨某即知道李等人有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意向,为何还要与李等人一起出去吃夜宵,酒吧经理即知道李等人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的意向,为何吃夜宵中途要离开,并让李等人送杨某回去,这有没有蹊跷?李等人将杨某带到一地方后,让李某脱裤,杨某不愿意脱裤,如果用杨某不愿意脱裤来定义强奸案,这是十分幼稚不公平的,即便自己的女朋友,保守或者害羞撒娇,都有不愿意脱裤的表面表现,杨某一路跟着李等人喝酒吃夜宵,已经超出了杨某酒吧服务的业务范围,李等人强奸了杨某以后,给杨某2000元,杨某收下2000元,并没有强烈的感觉自己被强奸,也没有直接报警,而是,收下2000元后,找酒吧经理同事商量让李双江私了,李双江不愿回应,杨某和酒吧经理才报警,李等人强奸,这究竟象不象强奸,如果李某认定被强奸,应该是先寻找报警,而不是收下李等人的2000元,后再商量报警。本来哥是希望为李天一打官司,但考虑李天一的成人成长家庭教育太差,而现在,社会舆论已经左右着司法,事实李天一的不良问题,是家庭和社会的综合问题,而目前所有的舆论都将问题推到李天一一人身上,这是我觉得反常的社会现象,这样的官司并不会很难打,本来这就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我认为完全可以通过司法公正社会和舆论可认同的条件下,办理李天一的案件,希望网友踊跃发言可转载,其实哥是有能力为李天一案打官司寻找公正的。 本帖最后由 15559166686 于 2013-8-7 21:35 编辑我们可以在这个帖子里,做为李天一案的审判庭,我做为李天一的辩护律师,大家可以做为杨某的辩护律师,大家可以开始指控与辩论。 “本来哥是希望为李天一打官司”就冲你这句,对你顶礼膜拜 挖煤哥 发表于 2013-8-7 20:12 “本来哥是希望为李天一打官司”就冲你这句,对你顶礼膜拜
这不用顶礼膜拜,只是个人都有个人的职业关系,是个常事,不能视之为奇怪。 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富落差的差距,家庭背景,人事关系,经济作用,社会不公平,司法不公正,这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强烈的声音,但所谓的不公正,是围绕案件的办理过程不公正,谁的案件办的不公正,李天一的案件还没有判决,社会舆论就一片喊打喊杀,如果将李天一置于死地,这难道就叫司法公正吗?这是社会仇恨,这样的社会现象一旦蔓延,社会的舆论可以左右司法,经济关系家庭也同样左右着司法,司法就会更难独立公正,社会基础就更难保障。 犯了法就应该受法律的制裁 天一案之所以拖到现在还不判决,显得很复杂,无非就是一方说是嫖娼,一方说是轮奸。至于另外4人有更深厚的家庭背景,我看都是谣言。
1、受害女杨某是陪酒女,这一点确切无疑。
2、如果只是天一同学干了她,那这个案件就是一起嫖娼事件,不可能演变成强奸案,更不可能演变成轮奸案。
3、天一上了后,后面四位也轮流上了。这也可以说是集体嫖娼或聚众淫乱。
4、陪酒女和酒吧人员通知李家,想让他家出钱私了,李家没理会,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事件被全社会知道,立即演变为轮奸案。
5、李双江夫妇是应该后悔没有及时私了?还是应该坚持用法律说话?你是对李家幸灾乐祸,还是从心底里佩服李家的法治精神?前些时我对李家幸灾乐祸,这几天案件真相如果果真如最新爆料的这样,那我心底里佩服李家,说明李双江、梦鸽坚强,有过人之处。
卧虎 发表于 2013-8-7 20:49 犯了法就应该受法律的制裁
没错!我绝对支持你的看法意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但要从严执法,还要将法执到位。李天一十三四岁违驾几十次,十三四岁的李天一,只是接受教育对象的年龄,并不是全然负担责任年龄,根据年龄和实际,十三四岁的李天一是接受教育的年龄,这一说法是可以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如果执法从严执法,会有李天一违驾几十次吗,这其中突出的是执法问题与家庭关系的社会现象综合问题,李天一打人提前3个月出狱,同样也突出了执法和家庭的社会现象综合问题,从社会和家庭责任来看问题,导致李天一一错再错的,是执法现象和家庭社会现象,关于李天一现在的案件,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执法和家庭必须吸取过去的教训,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将法执到位,同时又应该重视执法责任和社会家庭教育责任关系。 讨论不会有结果的,只希望任何人不要凌驾法律之上,公平、公正处理就行 梦回故乡 发表于 2013-8-7 21:08 天一案之所以拖到现在还不判决,显得很复杂,无非就是一方说是嫖娼,一方说是轮奸。至于另外4人有更深厚的 ...
对于社会案件的案情定性,犯罪动机与犯罪过程是相结合来构成案件的,两者之间形成的犯罪过程,就是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