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
发表于 2016-5-4 19:29
还是两清好
赤壁国珍专营
发表于 2016-5-4 19:52
翻脸比翻书还快,像这种不牢靠的感情,我建议你最好别来往了,以后不会有好结果的。{:252:}{:252:}{:252:}
systems
发表于 2016-5-4 20:13
辟免别人说闲话,还回去最好了。
大步流星
发表于 2016-5-4 20:15
还是应该还,但是像你闺密这样分分合合,让同一个男人搞来搞去的,确实不明智。
rao1998
发表于 2016-5-4 20:49
这个是“潜规则”了啊,只要女方不答应的必须无条件“退货”
苦海无边
发表于 2016-5-4 21:34
现在有部份年青人把谈恋爱当过家家,真不好!
谈恋爱就是要一见钟情,一锤定音,刀剪不断,雷打不乱。
那怕是对方残废了也要相守一辈子!为了一些小事就分手离婚那哪叫什么爱情?
金不沉默
发表于 2016-5-4 21:42
不好说这事儿
怀念黄沙高中
发表于 2016-5-4 21:50
我认为,双方在一起吃的、喝的花费就算了,但像彩礼等数额较大的财物必须得还,而且最好是主动还,
小艾的杯子
发表于 2016-5-4 21:51
还吧
怀念黄沙高中
发表于 2016-5-4 21:51
二清都不欠什么最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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