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灯心草 于 2017-1-5 21:23 编辑
原文转来一篇从网上偶然看到的关于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帖子。因为事涉家乡,觉得事件放到家乡来说好一些。如果您知道事件真相,希望听到您的说明;如果您知道相关法规 ,希望听到您的解释。更敬请车埠镇政府在这里给予释疑。 原帖网址 http://blog.cntv.cn/12473527-1190814.html
村民的呼喊 ——关于车埠镇政府强占农民荒山的真相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农民,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无农不稳。而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人民政府却利用权力强占用村民的荒山获取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和谐的氛围,伤害了干群之间的关系,现实录如下,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车埠镇车埠村一至四组和毕家村六组的地处镇政府周围,祟仙公路从中横穿而过,公路两则有数座小山计1000亩,这些山自古就属于这些村民们管理经营。上世纪七十年代(1974年—1977年),村民们响应上级绿化祖国的号召,利用农闲时间将荒山全部开垦并栽上杉树,杉树渐渐长大,镇政府为了搞政绩工程,于1981年将这些荒山强行占去划归中心林场看护,并瞒着村民于同年十一月为其办了山林证,致使各组长期与镇政府为山林一事发生争议名村民们多次找上级有关部门寻求解决方案,最终因农民是弱势群体一直没有结果。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中央和省有关惠民政策的出台,2005年底车埠镇政府把有山林的几位组长叫去开会协商砍伐杉树一事,当时主管领导说:杉树砍伐后,中心林场解散,各组的山就归各组,卖树款按百分之二十给你们,几位组长歌村民代表与镇政府领导、林场负责人一起将各组山林界址确定后,在界址协议上签了字,2006年春树贩们将大小杉树全部砍关。 砍伐一光的山,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上级有关政策,山的使用权应该交给农民,让农民享有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做到还山、还权、还利于民。车埠镇政府在利益的驱使下一直不肯放手,单方于2007年7月将砍伐的荒山以235元一亩全部租给树贩们和原中心林场负责人,年限为40年,所得资金全部独揽。2009年春为其办了山林证。2009年年6月镇政府有用435元一亩的价格收回租出去的山,再次以更高的价格给咸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50年,并以手中的权力将1000多亩荒山连山名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挂着虚名的中心林场办了新的山林证,再次将村民的山霸占据为己有获取利益. 为此,村民们多次找镇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有答复,他们反而说村民们没有办证,要以新证来要挟村民,办证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镇政府想办法随时都可以办到(一年为两家办证),村民的证谁去给你办呢?村民只知道这些山自古就属于自己.现在政府和咸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一起要强行开发,镇政府领导还威胁村民说:你们如果敢上山阻止,我们就微 抓你们……,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土地生存,这几个组有村民1000多人,山被霸占,湖也被无偿划拨占有,天地被建小城镇,移民建镇办企业和几次公路改建所剩无几,人均土地不到0.5亩,群众到了无法生存的时候了,更谈不上子孙后代的生息了.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也是正在提倡和谐的社会,镇政府是一个职能部门,应为人民办事、办好事,服务于民,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做够建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榜样.可是车埠镇政府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做出违反政令、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来.难道说你们想占农民的土地就可以占用吗?你们的行为不是在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被道而驰吗?不就是麻烦和不安定的制造着吗? 我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每体的关切支持,相信真理与正义长存,更希望有关领导为村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责令车埠镇政府归还被占山地,让农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让农民真正过上幸福的日子. 谢谢大家的支持!! 2010年4月16日
附有关地图 地图来源http://www.sosyes.cn/xian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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