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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懒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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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那个“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的真实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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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5:2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人人都人气吞声,你别了就别了,那么以后只会别车的人越来越多,老实开车的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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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5:38 | 只看该作者
秋声 发表于 2016-1-15 15:26
如果人人都人气吞声,你别了就别了,那么以后只会别车的人越来越多,老实开车的受气

交通规则有明文规定,正常行驶情况下,撞别人车尾要负全责,撞侧身被撞车担责,加塞只要你能加得过去就行,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别人的正常行驶,市区行车一般都有限速,路口处有标识牌,总之现在这个社会是有钱人才能牛,只要你有钱你可以撞,钱不多开车还是只能老实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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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6-1-15 16:1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嗯。坐等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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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18:4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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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23:2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那天经过的时候只看到了后半段,从白车司机砸黑车车窗开始。白车在前面,黑车在中间,然后黑车后面还有一辆车堵他后面。那是白车一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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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6-1-16 23:4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白加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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