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下午,赤壁市居民何涛驾驶鄂LF9W13号小型面包车由羊楼洞方向沿咸赵线往赵李桥方向行驶,行至赤壁市咸赵线23KM大湾弯道路段,与对向由被申请人一潘伯平驾驶的湘FC7878号重型平板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何涛死亡,何涛车上乘员裴永芳、何希晨、何裴欣重伤,面包车完全损毁。现死者何涛一家家破人亡,在医院医治已支付40万元,后续还需治疗,负债累累,肇事方不但逍遥法外,还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
事故发生是在15:50时,何涛一家重伤被困车内惨叫,路面气温40多度,被重型牵引车撞击后卡在车里流了两个多小时的血,才送去医院,伤势过重加上失血过多休克而死。家属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是18:12时,当晚22:35被通知何涛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机构从交警提供的照片推测何涛越了路中黄线,交警以此判何涛负主责,肇事的运输公司以无钱为由只支付要想办法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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