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市里有关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是相当欠妥当的,这样一条天生有设计缺陷的道路,不知道是怎么通过审议会、招标会通过的,又是谁签字批准做的,施工方、监理方,中间色带和树又做这么高,有关限速部门定的速度居然是50公里每小时。这么多个环节居然没有一个人指出它是有缺陷的。每周1起的交通事故发生率,相比相邻的周画路的交通事故比率,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条道路设计是50公里限速,因为国道口有50公里解除的标志,可根据交规,经过小区、学校、人行横道路口时,速度都应该是30,我们这里是社区道路,老人小孩特别多,本应该是30公里每小时,几百米线路上一共八对斑马线,本应该都是30公里每小时,是开不起来速度的。根据交规中央无线城市是30,公路是40,有线城市是50,公路是70,我们这种比没线还坏事,有线无线起码视线好,我们这种应该当做是城市无线来设计限速,所以我们这条道路事故频发,其实是人的原因,没有办不好的事情,只有不用心去办事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