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香城都市报《4S店“花招”百出 车主修车被“宰”》(6月15日第4版)的报道引起强烈反响。昨日,工商部门又披露两起修车被“宰”典型案例,提醒车主警惕修车“黑幕”。 案例一:挂羊头卖狗肉,多收费用 2015年4月,市民陈先生将自己的爱车送往市区某4S店修理。在结算修理费用时,陈先生却发现更换的汽车配件并不是保险理赔中所描述的原厂配件,但4S店却是按照原厂配件价格收取修理费用,多收了1004元。 工商部门认为,该4S店涉嫌消费欺诈。经调解,该4S店一次性向陈先生支付赔偿费用5000元。 案例二:汽车不做保养,拒绝维修 2014年4月,市民汪先生在市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今年他发现车子出现平面轴承故障。没想到,他将车送到该4S店进行维修,4S店却以该车买了近一年,从未在该店做保养为由,拒绝给予维修。 工商部门认为,汪先生所购车辆还在三包期限内,4S店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维修。最终,该4S店相关负责人向汪先生郑重道歉,立即安排人员修车。 工商:这些维修“花招”要注意 咸安工商部门提醒车主,小修“大整”是汽修服务中常见的伎俩。一些汽修店把一个小零件的问题放大,说成是整个系统的问题。对于只需清理一下的问题,却告诉消费者需要更换零配件。 同时,有些汽修店还先斩后奏,在修车时并不说明有哪些问题,在交车时才说已一并修复了哪些问题,以致产生高昂的维修账单。 另外,汽修店也会在汽修时偷梁换柱,借修理之机偷换原装的关键零部件,换上从别的车上拆下的旧配件。 除此之外,维修配件以次充好也是汽修中的常用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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