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之云彩 于 2016-3-19 22:35 编辑
市GA局:承担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禁鞭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办;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查收缴违规运输的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负责清查禁鞭区各批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督促各城区依法收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配合工商部门收回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配合做好合理处置、分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作,确保不发生涉稳问题;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禁鞭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配合安监部门对禁鞭区内个体经营户进行清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在禁鞭区内各中小学校开展禁鞭专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家长印发禁鞭宣传单.
市城管局:积极参与上街巡查和受理市民举报,依法制止、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民政局:做好婚庆、丧葬活动禁鞭的安全提示,加强殡仪馆、公共墓地内部禁鞭管理,配合查处禁鞭区内婚庆、丧葬活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城建委:负责指导、督促禁鞭区内各工程建设单位禁鞭工作,确保各重点工程工地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督促禁鞭区内各市场、商场、餐饮酒店落实禁鞭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禁鞭区的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提供环境评测数据.
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禁鞭区内各物业公司开展居民小区禁鞭宣传教育,劝阻、举报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加强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管理,督促物流公司、长途汽车站加强安全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为禁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做好山林的禁鞭工作.
各新闻单位:组织开展禁鞭宣传工作,对禁鞭期间依法查处的单位或个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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