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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赤壁市公安局对打砸公交并殴打司机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先行予以治安处罚后,按照案件办理程序,分别委托法医、物价部门对被殴受伤人员和公交车受损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并对案件进一步作深入细致调查,鉴定于5月16日全部完毕,结论为:公交车司机被致轻微伤甲级,公交车财产损失3700元。
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和进一步调查结果,公安机关提出初步意见后主动商请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介入和商讨,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己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于5月17日作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予以刑事拘留的决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由赤壁市拘留所转赤壁市看守所羁押。
自5月6日公安机关首次公开报导该案以来,引起了各界网民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一方面反映了广大市民参与平安赤壁建设的热情,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大家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行业水平的期待。这也正是我们所希望达到的效果,因为只有全社会的广泛监督和建言,才能共同见证法制公平正义的彰显,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妄自猜疑、造谣生事的人感到羞愧,才能让我们每一个人在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心平气和、回归理性,让社会更加安宁、美好、和谐。
大家在对此次事件的关注中表达了很多的感想、感受和建议,有的对城市公交行业的服务管理提出非议,颇多抱怨;有的认为对王某处理太轻,有关系后台,我们在此不评论谁对谁错,只是想用结果表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共服务行业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但任何藐视法律、以身试法的行为必将依法受到应有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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