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UNS 于 2012-6-13 10:05 编辑
欧阳建平,男,为我景区土城9号商户店长。自2011年5月1日与我公司签订商户租赁经营合同,成为我景区商户,合同期为一年。 自2006年我公司投资改造、建设三国赤壁古战场,景区一直处于建设期,经过五年的投资建设,2011年景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并于当年5月1日开始试运营。景区的金城、土城为主体商业区,为招徕商户,对于新入驻商户,一律免收当年租金。面对如此优惠政策,再加上对景区前景的看好,许多商家纷纷入驻、加盟,其中包括土城9号商户店长欧阳建平。 由于经营不善,去年欧阳建平的生意不是十分景气,于是此人便不时寻衅滋事,处处与景区作对,并多次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捏造事实,诬赖景区,意图将事件搞大,引起关注,自己从中牟利。对于欧阳建平的种种恶劣言行,我们始终未予回应,我们坚信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坚信政府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欧阳建平却变本加厉,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景区提出种种无礼要求,我们觉得有必要向政府和人民澄清一下事实真相。 现将欧阳建平的无礼要求罗列如下: 1、赔偿其店铺装修费3万元; 2、要求我公司无条件全部回收其店内剩余产品; 3、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所丢失鳡鱼; 4、要求续租,却不愿交租。 根据我公司2011年与欧阳建平签订的商户租赁经营合同第四条规定,“合同期满后,装修布局不得损坏,装修属甲方(湖北三国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所以,欧阳建平的第1条要求纯属无理取闹。关于第2点,要求我公司无条件全部回收其店内剩余产品,同样纯属无理取闹,合同中并无此一项条款规定,我们也没有义务回收其剩余产品。如果说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回收政策,然后由我公司来回收其剩余产品,倒也无可厚非,但像他这样无理取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至于第3条,欧阳建平声称他有一条鳡鱼,他把它挂在门外,晚上也不收回去,结果有一天夜里给弄丢了,他就来讹景区,说此鱼价值1400元,要求景区予以赔偿,谁能忍受啊!最让人无法容忍的是,他尝到了甜头,要求续租,却不愿交租金,是可忍孰不可忍! 请政府和人民明鉴。 湖北三国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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